根据《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林学〔2019〕25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之规定,经2024年10月30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应予退学情形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因部分研究生无法联系,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名单详见附件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请名单中的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西南林业大学 生态与环境学院(湿地学院)
2024年 11 月 13 日
附件1 生态与环境学院(湿地学院)退学学生信息
霍跃,男,生态与环境学院(湿地学院),2018级,恢复生态学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号:201823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