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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聚合力,校地协同谋发展” 生态与环境学院党委与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党委签订党建合作协议

日期:2024年11月22日阅读次数:

为落实学校与文山州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一流党建引领下的校地合作实践,11月18日至19日,生态与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于君宝教授率队前往文山州开展实地调研交流。文山州林草局副局长唐艳,各自然保护地管理局、州林草局相关部门和马关县林草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学院团队与文山州林草局直属机关党委、自然资源保护科、生态修复科、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种苗管理站、老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多家单位代表展开深入交流。实地考察了文山州林下经济产业及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现状,双方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恢复实践、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等方面展开讨论。于君宝教授分享了学院近年来在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森林保护及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提出科技赋能生态保护的具体建议。唐艳副局长表示,文山州作为生态功能区核心地带,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但仍面临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平衡的重大挑战,希望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高校的科技与人才优势,与地方实践深度结合,共同推动文山州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11月19日上午,学院党委与文山州林草局直属机关党委签署了《党建合作共建协议书》。此次合作是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旨在整合校地双方优势资源,通过协同创新,进一步推动边疆地区生态系统保护、林草资源高效利用及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学院党委副书记赵芬、副院长田斌参加签字仪式。

生态与环境学院党委长期致力于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在党建联建共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成果。近年来,学院党委先后与省林草局、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地方林草局和保护地管理局等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围绕湿地保护、森林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国家战略需求,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成果,并在生态技术推广与应用、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学院将以此次党建合作共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作用,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深化校地合作,推动双方在党的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图:郑洋群/文:刘婷婷;初审:赵芬;复审:彭建松;终审:岳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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